地铁站务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发布日期:2018-09-11       

地铁站务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一、定义

利用地铁车站设备设施,从事车站行车、客运、票务工作的生产人员。

二、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三、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能力名称:地铁行车、客运、票务专项能力                      职业领域:地铁站务

工作任务

操作规范

相关知识

考核比重

地铁行车

1.手摇道岔六部曲

2.能使用“停车”、“紧急停车”、“发车”“好了”等常见手信号

1.地铁行车组织中道岔、

手信号的相关基础知识

40%

地铁客运

1.能操作就地控制盘

2.能就地手动操作屏蔽门

3.能处理屏蔽门故障

4.会使用灭火器

1.地铁客运的相关基础知识

25%

地铁票务

1.能判断闸机状态

2.会更换票箱

3.能进行简单故障处理

4.能判断自动售票机状态

5.会更换钱/票箱

6.会进行补币/票

7.能进行简单故障处理

8.能售票、卡基本操作

9.会进行异常票务处理

10.能更换或安装打印小票

1.地铁票务中闸机、TVM(自动售票机)、BOM(人工售票机)的相关基础知识

35%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1、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口吃。

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在校专科生或地铁企业在职员工

(二)考评员构成

考评组由3名考评员构成。

(三)考评员资格

1、考评员应该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相关职称证书或轨道交通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含硕士)的专业人员。

2、考评员必须经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培训、考核、发证。

(四)鉴定方式

现场进行实操。

(五)鉴定场地要求

考场场地光线充足,整洁无干扰,空气流通,具有安全防火措施。

(六)鉴定设备和工具要求

鉴定所需设备:道岔、手信号旗、屏蔽门、闸机、TVM(自动售票机)、BOM(人工售票机)、干粉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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