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英语教育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发布日期:2018-09-11       

学前英语教育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一、定义

熟练掌握基础英语,并对学前儿童的认知规律等发展心理,以及英语教学的规律、学前语言教学法、英语教学过程中的游戏、律动、表演等教学活动的组织、教学技巧有比较系统的了解和学习,能胜任学前英语教学的计划、组织、实施、评价及其管理工作。

二、适用对象

学前英语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学生以及在岗幼儿园和学前儿童培训机构教师,以及有志于从事相关行业的人士。

三、职业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职业能力名称:学前英语教育               职业领域:学前英语教师

工作任务

操作规范

相关知识

考核比重

英语情境式教学

1.日常生活中礼貌英语的渗透

2.做游戏说英语

3.英语诗歌朗诵

4.英语小故事讲说

5.英语小品表演

1.词汇量

2.基本语法

40%

英语口语教学

1.准确领读

2.纠正英语单词发音

3.英语对话,让孩子感知和掌握英语连读规律

1.准确读音

40%

英语歌唱式教学

1.学歌谣说英语

1.英语儿歌谣

20%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1、面向社会各界、各个层次的劳动者,不分职业、学历和年龄,均可报名参加。

2、各类大中专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中学、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等)以及其它各类学校、培训机构的学生均可报考。

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和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从业人员均可报考。

4、未就业的各类人员均可报考。

(二)考评员构成

考评组由3名考评员构成。

(三)考评员资格

1、考评员应该具备中级或中级以上相关职称证书的专业人员。

2、考评员必须经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培训、考核、发证。

(四)鉴定方式

现场进行实操考试。

(五)鉴定场地要求:

教室,操作场地光线充足,整洁无干扰,空气流通,具有安全防火措施。

(六)鉴定设备和工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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