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教财〔2019〕11号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监考教师劳务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17 本文来源:www.fjcitt.cn 附件:闽教财〔2019〕11号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监考教师劳务费标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