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漳州木偶头雕刻】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发布日期:2024-11-14       

一、定义

根据漳州传统偶头雕刻技艺,运用木质材料、斧头、雕刻刀、沙纸等工具材料,通过坯、定形、精雕、打磨抛光等工序完成木偶头雕刻的能力。

二、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三、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能力名称:漳州木偶头雕刻                                     职业领域:

工作任务

操作规范

相关知识

考核

比重

(一)

构思与备料

1.根据角色人物主题,构思设计人物造型的特征、表情、气质。

2.选用相适应的雕刻材料。

3.根据自己的特长和实际操作需要,选择适用的工具。 

1.传统戏曲人物相关知识。

2.美术相关基本知识。

3.了解木材特点与选择合适木材。

4.熟悉雕刻流程。

5.选择适用工具。

10%

(二)

头部造型

与五官雕刻

1.正确安全使用木桩、斧头、雕刻刀。

2.熟练使用各种雕刻刀工具。

3.头部造型轮廓大形准确,比例合理。

4.五官造型与定位准确。

1.工具、材料的合理使用。

2.熟悉人物头部结构、比例,以及五官造型与位置。

3.综合运用各种工具,

4.根据不同部位熟练更换不同刻刀工具与刀法,掌握执刀手法的要求。

60%

(三)

精细刻划

1.刀法熟练,精细雕刻。

2.准确表现角色的特征与神情气质。

1.木偶头整体雕刻精致。

2.造型表现符合角色特征要求。

20%

(四)

精修调整

1.整体调整木偶头造型。

2.打磨抛光完成木偶头造型素坯。

1.了解木偶头造型木质素坯完成要求。

2.工具的整理摆放相关事项。

10%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考评员构成

考评员应具备一定的漳州木偶头雕刻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经验;每个考评组不少于3名考评员。

(三)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技能操作考核采取实际操作考核。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不少于180分钟。

(四)鉴定场地和设备要求

1.场地要求

考场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操作场地光线充足,空气流通,室内温、湿度适中,整洁无干扰,空气流通,具有安全防火措施。还需配备主考室及候考室。

2.设备要求

每个工作位包括以下设备工具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总数量

备注

1

工作台

常规桌子

10


2

工作椅

常规椅子

10


3

木橔

尺寸:直径30CM,高度25CM

10


3

木坯

樟木,尺寸:直径15-20CM,高度15CM左右

10


4

斧头

中号、小号

10


4

雕刻刀

平刀:大号、中号、小号

各10


5

雕刻刀

半圆刀:大号、中号、小号

各10


6

砂纸

800目、2000目、4000目

各10


10

磨刀石

粗、中、细

各10



阅读: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