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5【道路清扫保洁】考核规范

发布日期:2024-11-15       

道路清扫保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2023版)

 一、定义

使用道路清扫保洁工具,对公共道路进行清扫保洁的能力。

二、适用对象

指已从事或准备从事道路清扫保洁环卫工作的人员。

三、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能力名称: 道路清扫保洁                          职业领域:   环卫工

工作任务

操作规范

相关知识

考核比重

(一)

岗前准备

1.能按规范着装。

2.能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3.能做好保洁工具、设备设施和保洁耗材的准备。

1.职业道德。

2.仪容仪表。

3.劳动防护相关知识。

10%

(二)

清扫操作

1.能明确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范围和内容。

2.能按作业规程和标准完成任务。

3.能正确文明地处理各类问题。

1.安全生产知识。

2.交通安全知识。

3.城市市容管理知识;

4.垃圾分类知识;

5.各类道路及附属设施的保洁、清理知识;

6.城镇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考核与评价有关标准。

60%

(三)

应急处置

1.能做好室外作业防护及用品准备。

2.能识别作业中的安全隐患并熟练及时地处理隐患。

3.能掌握和应用高温中暑处理流程和办法。

4.能掌握和应用建筑渣土处理流程和办法。

 

1.安全作业知识;

2.作业伤害危险源识别知识;

3.突发事件的危害和等级知识;

4.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5.自救和救人基本常识和方法。

30%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考评员构成

考评员应具备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评资格或相关职业(工种)考评员资格;每个考评组中不少于3名考评员。

(三)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鉴定方式为技能操作考核,鉴定时间为30分钟

(四)鉴定场地和设备要求

技能鉴定场地为具备相应条件的未开放道路或模拟空间,空间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上,配备相应的道路清扫保洁工具及设备设施,包括栅栏3段及以上、阴井盖3个及以上、垃圾桶及3个以上、安全警示标志牌3个及以上、环卫工作帽3顶及以上、工作服3套及以上、带反光工作雨具3件及以上、道路清扫保洁工具(扫帚、畚斗、铲刀、垃圾钳、刷子、喷水壶、铁锹、抹布等)3套及以上、清洁耗材(油墨性清除剂、不干胶清洗剂、垃圾袋、免洗消毒液)3套及以上,劳动防护用品(草帽、口罩、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3套及以上、应急处置物品(止血贴/创可贴、清凉油、藿香正气水、防暑凉茶、体温计)3套及以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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