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5【道路清扫保洁】考核规范
发布日期:2024-11-15
道路清扫保洁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2023版)
一、定义
使用道路清扫保洁工具,对公共道路进行清扫保洁的能力。
二、适用对象
指已从事或准备从事道路清扫保洁环卫工作的人员。
三、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能力名称: 道路清扫保洁 职业领域: 环卫工 | |||
工作任务 |
操作规范 |
相关知识 |
考核比重 |
(一) 岗前准备 |
1.能按规范着装。 2.能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3.能做好保洁工具、设备设施和保洁耗材的准备。 |
1.职业道德。 2.仪容仪表。 3.劳动防护相关知识。 |
10% |
(二) 清扫操作 |
1.能明确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范围和内容。 2.能按作业规程和标准完成任务。 3.能正确文明地处理各类问题。 |
1.安全生产知识。 2.交通安全知识。 3.城市市容管理知识; 4.垃圾分类知识; 5.各类道路及附属设施的保洁、清理知识; 6.城镇环境卫生作业质量考核与评价有关标准。 |
60% |
(三) 应急处置 |
1.能做好室外作业防护及用品准备。 2.能识别作业中的安全隐患并熟练及时地处理隐患。 3.能掌握和应用高温中暑处理流程和办法。 4.能掌握和应用建筑渣土处理流程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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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作业知识; 2.作业伤害危险源识别知识; 3.突发事件的危害和等级知识; 4.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5.自救和救人基本常识和方法。 |
30% |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考评员构成
考评员应具备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考评资格或相关职业(工种)考评员资格;每个考评组中不少于3名考评员。
(三)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鉴定方式为技能操作考核,鉴定时间为30分钟。
(四)鉴定场地和设备要求
技能鉴定场地为具备相应条件的未开放道路或模拟空间,空间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上,配备相应的道路清扫保洁工具及设备设施,包括栅栏3段及以上、阴井盖3个及以上、垃圾桶及3个以上、安全警示标志牌3个及以上、环卫工作帽3顶及以上、工作服3套及以上、带反光工作雨具3件及以上、道路清扫保洁工具(扫帚、畚斗、铲刀、垃圾钳、刷子、喷水壶、铁锹、抹布等)3套及以上、清洁耗材(油墨性清除剂、不干胶清洗剂、垃圾袋、免洗消毒液)3套及以上,劳动防护用品(草帽、口罩、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3套及以上、应急处置物品(止血贴/创可贴、清凉油、藿香正气水、防暑凉茶、体温计)3套及以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