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福建省技能人才培养信息化课程资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15
各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各技工院校,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0号)等文件精神,为适应新形势下的技能人才培训需要,丰富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化课程资源,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现面向社会征集福建省技能人才培养信息化课程资源,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以及其他各类法人单位。
二、征集内容
可供用于技能人才培养的信息化课程资源,包含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相关职业(工种)、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以及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各专业课程的信息化课程资源。
三、征集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与设区市人社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推荐相结合。应征单位填写信息化培训资源基本信息表(见附件),纸质版盖章后报送至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或福建省技工教育中心,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格式:单位名称+课程资源应征)。
基本信息表寄送地址(寄送至其中一个即可):
1.福建省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福州市鼓楼区井大路龙山巷14号龙山大厦6楼张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0591-87568730,0591-87519908;
邮箱:jnjd03@rst.fujian.gov.cn。
2.福建省技工教育中心:福州市鼓楼区井大路龙山巷14号龙山大厦5楼506室吴老师;
联系电话:0591-87525543;
邮箱:jgjyyjs@rst.fujian.gov.cn。
四、征集条件
(一)应征单位须在技能人才培养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和一定知名度,具备独立提供技能人才培养信息化资源开发迭代维护的能力。
(二)应征的信息化课程资源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不得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违背社会伦理道德;不得存在抄袭、盗用等侵犯第三方权利的情况。如因违法违规引起的任何相关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应征单位完全承担。
(三)应征的信息化课程资源需符合对应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标准、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或符合对应的人社部颁布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内容成熟,并有相应的配套试题。
附件: 信息化课程资源基本信息表
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福建省技工教育中心
2021年5月11日
附件
(应征资源名称) 信息化课程资源基本信息表
一、应征单位基本信息 | |||||||||||||||||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通讯地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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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职务 (职称) |
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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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传真 |
电子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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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资源 名称 |
资源数量(时长/小时) |
适用类别 |
□短期培训 □学制培养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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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源具体简介 | |||||||||||||||||
序号 |
资源名称 (培训等级) |
媒体技术 |
培训形式 |
考核形式 |
师资数量 |
线上培训课时(小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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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技能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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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例:保育员(五级) |
例:文本、图形/图像、音频、视频、动画、仿真模拟、其他 |
例:录播、直播、交互、其他 |
例:笔试、仿真模拟操作、录制操作视频、其他 |
例:6人,其中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分别多少人 |
例:8人,其中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分别多少人 |
例:40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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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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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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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源使用权限承诺书 | |||||||||||||||||
我单位郑重承诺:严格按照征集信息化课程资源通知要求申报信息化课程资源,承诺所有申报资源均使用有正规版权单位授权的数字教学资源,如出现涉及版权纠纷等问题,自愿承担全部责任,并接受相应的惩戒处理。
承诺人单位名称(公章): |
备注:每个职业或每个专业填写一张表;专业各课程未完整的资源,可按课程应征,每个课程填写一张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