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级专项职业能力统一考核考点遴选工作的函
发布日期:2023-09-04
各省属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专项职业能力统一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函〔2021〕292号)“各地人社部门应根据考点集中地原则进行考点遴选”要求,经研究,现就开展专项职业能力统一考核考点遴选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点条件
(一)经省级人社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
(二)可执收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票据可开具“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收费”项目);
(三)具备可满足智能化考试需求的机房,智能化考试机房设备与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
(四)具备2名以上专职机房管理人员,不少于2名考务管理人员;
(五)具备考场视频监控设备。
二、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单位,请于2021年11月10日前将《专项职业能力统一考核工作考点申请表》(附件2)盖章邮寄至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按照合理布局、择优遴选的原则确定考点并在福建省职业资格工作网(www.fjosta.org.cn)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三、其他事项
(一)专项职业能力统一考核考点有效期3年。
(二)专项职业能力统一考核考点应面向社会招收考生个人报名或培训机构集体报名,不得将考试报名与培训挂钩。
(三)各设区市鉴定指导中心结合当地实际可参照本遴选条件开展本地区专项职业能力统一考核考点遴选工作并于2021年11月19日前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联系人:林梦远,联系电话:0591-87527909。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七星井龙山里14号龙山大厦6层业务拓展科。
附件:1.专项职业能力统一考核智能化考试机房要求
2.专项职业能力统一考核工作考点申请表
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1年11月9日
抄送:各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附件1
专项职业能力统一考核智能化考试机房要求
1.机房配置。智能化考试机房应相对集中,考场总机位数不少于350台。每间机房面积不小于60㎡,具备1台管理机及30台以上考试机。
2.管理机配置。CPU:InteICore主频2.0GHz双核心或AMD同等性能以上;内存:4GB以上;硬盘:10GB以上可用空间;显示器:1024*768以上;能连接互联网,并能与机房内考试机通过局域网互联。
3.考试机配置及设置。CPU: InteICore主频2.0GHz或同等性能以上;内存: 2GB以上;硬盘:10GB以上可用空间;按每台考试机配备一副耳机。
4.软件要求。操作系统:Windows7,Windows8,Windows10
附件2
专项职业能力统一考核工作考点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