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古琴制作技艺】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发布日期:2024-11-14       

一、定义

按照传统制作工艺,运用专业设备工具,将木材、大漆等材料制成古琴的能力

二、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三、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能力名称:古琴制作技艺                          职业领域:民族拉弦、弹拨乐器制作

工作任务

操作规范

相关知识

考核比重

(一)

古琴造型设计

1.绘制设计图

2.打样

1.造型设计、形制、结构、比例的把握

2.古琴打样方法

10%

(二)

古琴木坯制作

1.木料鉴别与应用

2.造型制作

3.琴面制作

4.合琴

1.木材材质的相关知识和鉴别方法

2.木材的应用和应力的处理方法

3.古琴造型的制作方法

4.古琴琴面制作方法与标准

20%

1.槽腹结构设计与制作

2.试音

3.搭配底板

1.槽腹结构与物理振动学原理、木材振动学原理及空气振动学原理

2.乐器声学基础知识

3.音质鉴别知识与审美要求

40%

(三)

配件制作与安装

1.红木鉴别与应用

2.配件设计与制作

3.配件安装

1.红木相关知识

2.古琴配件设计与加工修整方法

3.配件安装方法

5%

(四)

古琴髹漆

1.大漆的鉴别与处理

2.古琴灰胎处理

3.全套的髹漆程序

4.琴面的杀音处理

1.大漆材料的鉴别方法

2.古琴灰胎制作技术方法

3.髹漆工艺技术要求

4.琴面的杀音处理

20%

(五)

古琴上弦

1.琴弦装配

2.琴弦高度

3.音准检验

1.古琴上弦法

2.琴弦高度与岳山处理方法

3.音准的校对方法

5%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考评员构成

考评员应具备一定的古琴制作技艺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经验;每个考评组不少于3名考评员。

(三)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技能操作考核采取实际操作考核。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不少于700分钟。

(四)鉴定场地和设备要求

1.场地要求

考场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操作场地光线充足,空气流通,室内温、湿度适中,整洁无干扰,空气流通,具有安全防火措施。还需配备主考室及候考室。

2.设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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