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古琴制作技艺】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发布日期:2024-11-14
一、定义
按照传统制作工艺,运用专业设备及工具,将木材、大漆等材料制成古琴的能力。
二、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三、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能力名称:古琴制作技艺 职业领域:民族拉弦、弹拨乐器制作 | |||
工作任务 |
操作规范 |
相关知识 |
考核比重 |
(一) 古琴造型设计 |
1.绘制设计图 2.打样 |
1.造型设计、形制、结构、比例的把握 2.古琴打样方法 |
10% |
(二) 古琴木坯制作 |
1.木料鉴别与应用 2.造型制作 3.琴面制作 4.合琴 |
1.木材材质的相关知识和鉴别方法 2.木材的应用和应力的处理方法 3.古琴造型的制作方法 4.古琴琴面制作方法与标准 |
20% |
1.槽腹结构设计与制作 2.试音 3.搭配底板 |
1.槽腹结构与物理振动学原理、木材振动学原理及空气振动学原理 2.乐器声学基础知识 3.音质鉴别知识与审美要求 |
40% |
|
(三) 配件制作与安装 |
1.红木鉴别与应用 2.配件设计与制作 3.配件安装 |
1.红木相关知识 2.古琴配件设计与加工修整方法 3.配件安装方法 |
5% |
(四) 古琴髹漆 |
1.大漆的鉴别与处理 2.古琴灰胎处理 3.全套的髹漆程序 4.琴面的杀音处理 |
1.大漆材料的鉴别方法 2.古琴灰胎制作技术方法 3.髹漆工艺技术要求 4.琴面的杀音处理 |
20% |
(五) 古琴上弦 |
1.琴弦装配 2.琴弦高度 3.音准检验 |
1.古琴上弦法 2.琴弦高度与岳山处理方法 3.音准的校对方法 |
5% |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考评员构成
考评员应具备一定的古琴制作技艺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经验;每个考评组不少于3名考评员。
(三)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技能操作考核采取实际操作考核。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不少于700分钟。
(四)鉴定场地和设备要求
1.场地要求
考场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操作场地光线充足,空气流通,室内温、湿度适中,整洁无干扰,空气流通,具有安全防火措施。还需配备主考室及候考室。
2.设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