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1【玉石精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发布日期:2024-11-15       

一、定义

使用雕琢工具,按雕刻的要求,依据有关技术标准进行雕琢的能力。

二、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三、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能力名称:玉石精雕                              职业领域:

工作任务

操作规范

相关知识

考核比重

(一)

产品设计

1.能根据原材料特点合理使用原材料

2.能运用线条准确勾画出产品的形体

3.能独立完成一个品种的设计图

1.合理使用原材料的方法

2.白描技法

3.人体、动物解剖的基础知识

4.植物生长规律的基本知识

20%

(二)

开料取型

1.能运用多种雕刻工具和设备

2.能按设计要求把握整体造型

1.雕刻工具和设备的性能、使用方法

2.素描方法的应用

30%

(三)

雕琢成型

1.能雕琢完整作品

2.能使抛光作品达到平、光、亮、且不变形

1.相应的雕琢技法

2.人物、花卉、动物、器皿等的表现方法

3.抛光技术的基本知识

50%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考评员构成

考评员应具备一定的工艺品雕刻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经验;每个考评组中不少于3名考评员。

(三)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技能操作考核采取实际操作考核。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240分钟。

(四)鉴定场地和设备要求

1.场地要求

考核场所需累计达到15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场地(实操车间或实训车间),光线充足,空气流通,室内温、湿度适中,整洁无干扰,具有安全防火措施。还需配备主考室及候考室。

2.设备要求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总数量

备注

1

操作台


10


2

椅子


10


3

除尘器


10


4

电源插座


10


5

台灯


10


6

雕刻刀


10

每套包含3至10把

7

泥塑刀


10

每套包含3至10把

8

雕刻机


10


9

打磨工具


10

每套包含3至10把

10

抛光砂纸


50


11

手工锉刀


10

每套包含3至10把

12

手工凿刀


10

每套包含3至10把

13

手工锯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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