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5【工艺画制作】考核规范
发布日期:2024-11-15
工艺画制作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2023版)
一、定义
运用专用工具、媒材和美学原理知识,绘制符合主题要求的美术作品的能力。
二、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人员。
三、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能力名称:工艺画制作 职业领域:民间工艺品制作工 | |||
工作任务 |
操作规范 |
相关知识 |
考核比重 |
(一) 绘图设计 |
能根据主题,合理布局、打型、设计初稿。 |
图形创意基础知识 |
30% |
(二) 作品绘制 |
1.能熟练运用工具。 2. 能适当运用媒材。 3.能充分运用色彩元素。 4.能巧妙运用多种技法。 |
1.工具、媒材的材质性能和使用方法。 2.色彩基础知识 3.造型构成基础知识 |
50% |
(三) 成品调整 |
能对作品进行收尾修饰、效果处理。 |
工艺画制作技法和工艺 |
20% |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考评员构成
具有相关职业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美术系列中级职称或副教授。每个考评组中不少于3名考评员。
(三)、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技能操作考核采取实际操作考核。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5小时。
(四)、鉴定场地及设备要求
竞赛场地平整、明亮、通风良好,具有安全防火措施,场地面积要求在100㎡以上,场地净高不低于3.5m。每个赛位占地1.5㎡,且标明赛位号,布置画架1个、画板1张、凳子1张、垃圾桶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