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教育学院鉴定公告(202107)
发布日期:2021-07-29
福建教育学院鉴定公告(202107)
一、申报资格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报名不限考生的性别、职业、学历,共有办公软件、AutoCAD、PhotoShop、会计用友通T3等数十个模块和级别,可在同一个考场同时鉴定,有意愿获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师生均可报名参加鉴定考试。
二、鉴定范围、报名时间、鉴定时间、联系电话
1、鉴定范围:专项职业技能美妆设计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7月25日
3、鉴定时间:2021年8月15日
4、联系电话:刘老师:0591-83206313
鉴定时间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鉴定地点:福建教育学院
四、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委、省财政局《关于调整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鉴定收费标准的批复》执行。
五、申报材料
工种 |
个人材料1 |
个人材料2 |
个人材料3 |
个人材料4 |
专项职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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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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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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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寸白底彩照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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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照片 |
注:本人2寸免冠近照2张及电子照片(①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人像在照片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着制服或白色上衣;②像素大小90×110×24b,后缀名为jpg文件,小于20K,并填充满在线考务平台相片框;③严禁使用扫描图片、翻拍照片)。
六、其他
1、提交材料日期、缴费日期按“鉴定班级、报名时间、鉴定时间”安排,截止到相应报名时间最后一天,因系统提交后无法撤消,考生提交材料后即视为参加考试,无故不参加考试且未缴费的考生由鉴定培训处统一报财务处,学校将按该考生欠费记录在档。
2、申报职业技能鉴定人员经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资格审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合格的,由鉴定站发给准考证。
3、经鉴定合格的人员,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相应等级技能的职业资格证书。
福建教育学院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处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