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面车缝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发布日期:2018-09-11
鞋面车缝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一、定义
运用制鞋缝纫设备和制鞋材料,将各种规格结构式样的零部件按工艺标准制作各类鞋帮套半成品的能力。
二、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三、 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能力名称: 鞋面车缝 职业领域: 鞋面车缝工 | |||
工作任务 |
操作规范 |
相关知识 |
考核比重 |
线迹车缝 |
1.能车缝直线 2.能车缝弧线 |
1.高头车、拼梭机等常用车缝设备的性能与使用。 2.车线针码、边距、线距等帮部件工艺规程标准。 3.常用制鞋材料的辨别与使用。 4.安全操作。 |
10% |
部件车缝 |
1.能车缝鞋舌 2.能合后缝 3.能拼梭车缝 4.能车缝鞋头 5.能车缝鞋口线 6.能车缝拉链 7.能车缝滚边 |
50% |
|
鞋帮车缝 |
1.能车缝舌式鞋帮套 2.能车缝耳式鞋帮套 3.能车缝慢跑鞋帮套 4.能车缝休闲鞋帮套 5.能车缝户外鞋帮套 |
1.各种鞋类帮套装配工艺。 2.制帮工艺规程标准,工艺说明书的使用。 3.鞋帮整饰。 4.常见车缝质量问题的解决。 |
30% |
鞋帮整饰 |
1.能修剪线头 2.能冲鞋里 3.能冲鞋眼 4.能装各种饰件 5.能清洁帮面 |
10% |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1、面向社会各界、各个层次的劳动者,不分职业、学历和年龄,均可报名参加。
2、各类大中专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中学、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等)以及其它各类学校、培训机构的学生均可报考。
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和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从业人员均可报考。
4、未就业的各类人员均可报考。
(二)考评员构成
考评组由3名考评员构成。
(三)考评员资格
1、考评员应该具备中级或中级以上相关职称证书的专业人员。
2、考评员必须经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培训、考核、发证。
(四)鉴定方式
现场进行实操考试。
(五)鉴定场地要求:
考场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室内考位,每个考位有良好的照明设施,电源有保证,中途不停电操作场地光线充足,整洁无干扰,空气流通,具有安全防火措施。
(六)鉴定设备和工具要求
高头缝纫机30台、万能车30台、机针若干、与针车配套的梭心每台2个、线剪、大剪刀、一字小螺丝刀、眼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