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石雕刻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发布日期:2019-04-18 本文来源:http://www.fjcitt.cn
一、 定义
使用雕琢工具,按雕刻的要求,依据有关技术标准进行雕琢的能力
二、 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三、 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能力名称: 职业领域: | |||
工作任务 |
操作规范 |
相关知识 |
考核比重 |
(一) 识别原料 |
1.能识别常用原材料 2.能分辨原材料档次 |
1.原材料的硬度知识 2.原材料的纹理知识 |
20% |
(二) 开料取型 |
1.能设计草图 2.能在制品上所画线条及符号 3.能根据设计图的要求开料 4.能使用切割工具和设备雕琢基本形体 |
1.绘制草图的基本方法 2.在制品上画线条的方法 3.开料工具的种类和用途 4.切割工具、设备的操作规程 |
30% |
(三) 雕琢成型 |
1.能根据要求雕琢几何图案等 2.能正确选用抛光材料 3.能使抛光作品达到平、光、亮、不变形 |
1.线条及图形等的雕琢方法和步骤 3.抛光技术的基本知识 |
50% |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考评员构成
考评员应具备一定的 工艺品雕刻 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经验;每个考评组中不少于3名考评员。
(三)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技能操作考核采取现场实际操作方式。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 12小时 。
(四)鉴定场地设备要求
场地:室内
设备:
操作台、椅子、除尘器、电源插座、台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