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石雕刻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发布日期:2019-04-18        本文来源:http://www.fjcitt.cn

一、 定义

    使用雕琢工具,按雕刻的要求,依据有关技术标准进行雕琢的能力

二、 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三、 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能力名称:                                      职业领域:

工作任务

操作规范

相关知识

考核比重

(一)

识别原料

1.能识别常用原材料

2.能分辨原材料档次

1.原材料的硬度知识

2.原材料的纹理知识

20%

(二)

开料取型

1.能设计草图

2.能在制品上所画线条及符号

3.能根据设计图的要求开料

4.能使用切割工具和设备雕琢基本形体

1.绘制草图的基本方法

2.在制品上画线条的方法

3.开料工具的种类和用途

4.切割工具、设备的操作规程

30%

(三)

雕琢成型

1.能根据要求雕琢几何图案等

2.能正确选用抛光材料

3.能使抛光作品达到平、光、亮、不变形

1.线条及图形等的雕琢方法和步骤

3.抛光技术的基本知识

50%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考评员构成

考评员应具备一定的       工艺品雕刻      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经验;每个考评组中不少于3名考评员。

(三)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技能操作考核采取现场实际操作方式。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 12小时   

(四)鉴定场地设备要求

场地:室内

设备:

操作台、椅子、除尘器、电源插座、台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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