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模特展示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发布日期:2021-05-13       

服装模特展示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一、定义

通过猫步、摆胯、转体、定点造型等动作及表情、眼神的运用,完成服装服饰展演和品牌形象展示的能力。

二、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三、职业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职业能力名称:服装模特展示        职业领域:服装服饰等发布会、订货会、平面摄影等

工作任务

操作规范

相关知识

考核比重

(一)

服装表演

1.T台走秀

2.对服装作品理解

3.对音乐的理解

4.对节奏把握

5.对道具运用

6.对配饰运用

1.猫步、摆胯、转体、定点造型;

2.对不同服装作品的不同演绎,婚纱、礼服、职业装、运动装、休闲装、潮流服饰等,能准确的根据不同创意和风格的服装,熟练地演绎服装的设计特点及文化内涵;

3.根据不同的音乐背景,表情神态的运用;

4.根据不同的音乐节奏,走出相应的步态感觉;

5.演出道具的合理使用,例如:球拍、高尔夫、宠物、灯笼、手机、雨伞等;

6.帽子、包、围巾、眼镜等配饰的使用。

50%

(二)

平面摄影

1.肢体语言表达

2.表情运用

3.气质感觉

4.道具配饰运用

5.场景氛围

1.POSS的运用能力、面对镜头的身体角度;

2.表情、眼神的运用;

3.具有独特气质特质,自信有魅力;

4.合理使用道具和配饰;

5.肢体语言和表情神态迅速融入

40%

(三)

自我介绍

能运用普通话自我介绍

语音、语速、语调、表情的运用知识。

10%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考评员构成

考评员应具备一定的服装模特展示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经验;每个考评组不少于3名考评员。

(三)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技能操作考核采取实际操作考核。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四)鉴定场地和设备要求

1.场地要求

(1)T台:考核场所需配备高0—0.6米、宽1.8—2.4米、长≥12米规格的T台,用于模特服装走秀表演能力考评;

(2)影棚:考核场所需配备宽3米、长6米的拍摄区,作为模特平面摄影展示区,考核模特平面展示能力;

(3)累计达到100平方米以上的长方形场地,光线充足,空气流通,室内温、湿度适中,整洁无干扰,具有安全防火措施。

(4)还需配备主考室及候考室。

2.设备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音响

型号:110声扬主扩2只

1

T台走秀音乐播放

2

评委席

长条桌

1


3

椅子


3


4

柔光箱

满足营造影棚氛围

2

影棚设备

5

影视灯

满足营造影棚氛围

2

影棚设备

6

反光伞

满足营造影棚氛围

1

影棚设备

7

灯光

LED帕灯

2


8

摄像机

高清

1


9

相机

可调焦

1


10

篮球

满足模特展示需求

2

运动装展示道具

11

足球

满足模特展示需求

2

运动装展示道具

12

羽毛球拍

满足模特展示需求

1

运动装展示道具

13

网球拍

满足模特展示需求

1

运动装展示道具

14

滑板

满足模特展示需求

1

休闲装展示道具

15

小洋伞

满足模特展示需求

2

婚纱、礼服展示道具

16

背包、公文包、手包

满足模特展示需求

若干

职业装展示道具

17

眼镜

满足模特展示需求

若干

潮流服饰配饰

18

项链首饰等

满足模特展示需求

若干

礼服或潮流服饰配饰

19

手杖

满足模特展示需求

1

礼服展示道具

20

自行车

满足模特展示需求

1

运动装展示道具

21

帽子

满足模特展示需求

若干

休闲装或礼服展示道具

22

瑜伽垫

满足模特展示需求

若干

运动装展示道具

23

泡沫轴

满足模特展示需求

若干

运动装展示道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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