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电商直播主播】考核规范

发布日期:2024-11-15       

电商直播主播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2024版)

一、定义

运用专业的沟通和营销推广技巧,在直播间,借助正向(正能量)的个人形象,通过不断的提升传播影响力和加强目标用户群体的活跃度,促进产品从关注到购买的转化率,进而有效推广产品的能力。

二、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三、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能力名称:电商直播主播                           职业领域:互联网营销师

工作任务

操作规范

相关知识

考核比重

(一)

资料收集

1.能归纳产品特性。

2.能提炼产品关键卖点。

提炼产品基本特性及卖点的相关知识。

15%

(二)

脚本制作

1.能梳理直播结构流程。

2.能编写直播话术脚本。

直播脚本编写方法。

15%

(三)

直播营销

1.能完成每个环节的话术。

2.能讲解和展示产品。

3.能做好控场。

4.能管理好个人情绪。

5.能激活粉丝互动。

6.能有效促单。

1.营销话术的表达技巧。

2.产品特性及卖点的介绍技巧。

3.销售产品的展示方法

4.引导用户下单的技巧。

5.情绪管理的相关知识。

6.直播间气氛调动的方法。

7.实时调整直播策略的方法。

70%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考评员构成

考评员应具备一定的信息化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经验;每个考评组中不少于3名考评员

(三)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技能操作考核方式采取实际操作。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6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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