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电商直播主播】考核规范
发布日期:2024-11-15
电商直播主播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2024版)
一、定义
运用专业的沟通和营销推广技巧,在直播间,借助正向(正能量)的个人形象,通过不断的提升传播影响力和加强目标用户群体的活跃度,促进产品从关注到购买的转化率,进而有效推广产品的能力。
二、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三、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能力名称:电商直播主播 职业领域:互联网营销师 | |||
工作任务 |
操作规范 |
相关知识 |
考核比重 |
(一) 资料收集 |
1.能归纳产品特性。 2.能提炼产品关键卖点。 |
提炼产品基本特性及卖点的相关知识。 |
15% |
(二) 脚本制作 |
1.能梳理直播结构流程。 2.能编写直播话术脚本。 |
直播脚本编写方法。 |
15% |
(三) 直播营销 |
1.能完成每个环节的话术。 2.能讲解和展示产品。 3.能做好控场。 4.能管理好个人情绪。 5.能激活粉丝互动。 6.能有效促单。 |
1.营销话术的表达技巧。 2.产品特性及卖点的介绍技巧。 3.销售产品的展示方法。 4.引导用户下单的技巧。 5.情绪管理的相关知识。 6.直播间气氛调动的方法。 7.实时调整直播策略的方法。 |
70% |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考评员构成
考评员应具备一定的信息化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经验;每个考评组中不少于3名考评员。
(三)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技能操作考核方式采取实际操作。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6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