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固定工艺技术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发布日期:2018-09-11
附件06
口腔固定工艺技术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一、定义
运用口腔固定修复工艺技术,为口腔临床提供技术服务的能力。
二、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三、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能力名称:固定义齿制作 职业领域: | |||
工作任务 |
操作规范 |
相关知识 |
考核比重 |
(一) 可卸式模型制作 |
1.能修整模型 2.能完成种钉 3.能打磨固位槽 4.能上橡皮底座 5.能修整颈线 6.能涂布间隙剂 |
1.模型材料知识 2.模型灌注知识 3.模型脱模知识 4.牙体解剖基础知识 5.牙列、牙 合、颌位知识 6.下颌运动知识 |
23% |
(二) 蜡熔模制作 |
1.能涂布分离剂 2.能制作内冠蜡型 3.能制作铸造冠、桥体及连接体的蜡型 4.能制作桩核 5.能安插铸道 6.能完成包埋 |
1.蜡型材料知识 2.包埋材料知识 3.内冠、铸造冠、嵌体、桩核知识 |
22% |
(三) 内冠打磨制作 |
1.能完成焙烧 2.能铸造内冠 3.能利用工具进行喷砂 4.能进行铸道切割 5.能打磨内冠 |
1.合金材料知识 2.烤箱、铸造设备、喷砂机的使用知识 3.内冠打磨、嵌体、铸造冠打磨知识 |
20% |
(四) 堆粉制作 |
1.能清洗内冠 2.能除气、预氧化 3.能堆筑遮色瓷 4.能堆筑体瓷 5.能完成回切 6.能堆筑切端瓷 7.能完成透明瓷的堆筑 8.能完成上釉 |
1.瓷粉材料知识 2.堆筑瓷粉知识 3.色彩学的有关知识 4.上釉知识 |
20% |
(五) 车瓷制作 |
1.能调磨接触点 2.能调整咬合 3.能修整义齿外形 4.能抛光义齿 |
1.调磨外形知识 2.抛光知识 |
15% |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考评员构成
考评员应具备一定的口腔固定工艺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经验;每个考评组中不少于3名考评员。
(三)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技能操作考核采取实际操作考核。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120min。
(四)鉴定场地设备要求
场地面积应能满足至少放置1套口腔工艺设备。符合要求的技工桌以及打磨机不少于4台。铸造机、喷砂机、石膏修整机等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