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工编织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发布日期:2018-09-11
手工编织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一、定义
运用手工织针和编织工艺技术,按照款式、图案、工艺、尺码大小的要求,进行手工编织艺术加工的能力。
二、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三、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能力名称:手工编织 职业领域: | |||
工作任务 |
操作规范 |
相关知识 |
考核比重 |
(一) 织前准备 |
1.能按订单要求计算编织物的起针数 2.能根据色泽计算各种颜色线的用量 |
1.编织物结构及计量知识 2.图样识别知识 3.色彩搭配知识 |
20% |
(二) 编织 |
1.能根据订单要求,确定编织物款式、花型、搭配色泽 2.能识读花型、针法示意图 |
1.识图知识 2.编织基本针法 3.工艺质量标准 |
55% |
(三) 整形、缝制成品 |
1.能缝制成品 2.能处理线头 3.能采用浆水整烫或蒸汽熨斗整形使之平整服贴 |
1.缝制的基本方法 2.浆水整烫方法 3.熨烫的基本方法 |
20% |
(四) 验收 |
能按定单要求验收 |
成品的验收标准 |
5% |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考评员构成
考评员应具有一定的手工编织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经验;每个考评组中不少于3名考评员。
(三)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技能操作考核采取现场实际操作方式。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不少于120 min。
(四)鉴定场地设备要求
考场光线充足,整洁无干扰,空气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