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发布日期:2018-09-11       

创新创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一、定义

创新创业活动实际出发,应用创新知识、创新思维、创新技法、创业知识、管理策划知识相关资源用人单位研发运营、管理提供创意高效执行方案专项能力

二、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创业的中学生、大学生社会工作者。

三、职业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能力名称:创新创业专项能力                       职业领域:创业咨询

工作任务

操作规范

相关知识

考核比重

掌握创新创业常识

1.能理解创新、创新能力、创业、的概念内涵;

2.能理解创新与创业的关系

3.能识别创业的类型

1.TRIZ创新理论、熊波特的创新理论

2.创新能力的构成;

3.创业需求理论、互联网创业理论;

4.创业的类型模式。

10%

进行创新训练

1.能清晰认识自我定位明确,澄清个人创新意愿创业价值观、识别创业动机发现危机保持竞争意识。

2.能运用联想思维、发散思维、聚合思维、感思维、直觉思维、逻辑思维思考和处理问题

3.会使奥斯本检核表法、头脑风暴法、分析列举法、组合创新法、和田十二法解决问题;

4.能组织活动,有领导团队,用不同方式进行沟通、公关;

5.能高效学习专业知识,准确判断形势,做出决策,会保护创新成果

1.认识自我的方法和理论知识、创新意识内涵构成与培养方法

2.创新思维内涵、构成与培养方法

3.创新方法的内涵、构和训练方法

4.创新能力的内涵、构成和训练方法

5.创新精神的内涵、构成和训练方法

6.创新成果保护的内涵和训练方法。

45%

进行创业训练

1.能独立拓展人脉;

2.能迅速适应环境

3.能识别与把握创业机会;

4.能编制创业计划书;

5.能完成融资准备,开展路演;

6.能模拟注册企业;

7.能初步管理企业

8.能撰写创业报告。

1.人脉资源内涵与拓展途径

2.适应环境的内容与方法

3.创业机会的识别与把握方法;

4.创业计划书的含义、内容、撰写方法

5.创业融资的内涵,路演的技巧

6.企业注册的程序注意事项;

7.企业管理内涵、方法;

8.创业报告的含义、格式、撰写方法

45%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1、面向社会各界、各个层次的劳动者,不分职业、学历和年龄,均可报名参加。

2、各类大中专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中学、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等)以及其它各类学校、培训机构的学生均可报考。

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和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从业人员均可报考。

4、未就业的各类人员均可报考。

(二)考评员构成

考评组由3名考评员构成。

(三)考评员资格

1、考评员应该具备中级或中级以上相关职称证书的专业人员。

2、考评员必须经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培训、考核、发证。

(四)鉴定方式

现场进行实操考试。

(五)鉴定场地要求:

教室,操作场地光线充足,整洁无干扰,空气流通,具有安全防火措施。

(六)鉴定设备和工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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