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指导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发布日期:2018-09-11
家庭教育指导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一、定义
运用家庭教育相关知识,为有家庭教育需求的来访者,提供专业援助与引导的能力。
二、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三、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能力名称:家庭教育指导 职业领域:家庭教育指导师 | |||
工作任务 |
操作规范 |
相关知识 |
考核 比重(100%) |
家庭教育现状 评估 |
1.观察、收集资料 2.从家庭成员、成员间的相处模式、家庭环境等角度进行观察并做初步评估 |
1.家庭教育基本原理 2.儿童发展规律 3.家庭心理健康教育 |
20 |
家庭教育方案 设计 |
1、分析家庭教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 设计个性化的指导方案 |
1.家长行为问题分析 2.孩子行为问题分析 3.沟通技巧 |
30 |
家庭教育方案 实施 |
1.根据家庭教育中存在问题进行指导 2.应用相关工具完善家长的心智模式,认识自身问题及调整方向 3.指导家长读懂孩子行为模式并做出有效行动 4.能支持家长创建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家庭教育环境 |
1.规则教育 2.习惯养成 3.生命教育 4.情绪疏导 5.环境支持等相关工具 |
50 |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鉴定方式采取电脑机考方式。鉴定时间不少于90分钟。
(三)鉴定场地要求:
1.考场需配置至少四间机房,每间机房面积不小于60㎡,每间机房具备1台独立管理机及30台以上考试机。
2.管理机配置。CPU:InteICore主频2.0GHz双核心或AMD同等性能以上;内存:4GB以上;硬盘:10GB以上可用空间;显示器:1024*768以上;能连接互联网,并能与机房内考试机通过局域网互联。
3.考试机配置及设置。CPU: InteICore主频2.0GHz或同等性能以上;内存: 2GB以上;硬盘:10GB以上可用空间;按每台考试机配备一副耳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