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发布日期:2018-09-11
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一、定义
运用早期教育教具及教材,对0-6岁儿童早期发展进行系统、科学的专业指导的能力。
二、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教职人员。
三、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能力名称:婴幼儿早期教育 职业领域:育婴师 | |||
工作任务 |
操作规范 |
相关知识 |
考核比重 |
设计感觉统合训练游戏 |
1.能写课程训练方案 2.能使用大龙球做前庭训练 3.能用穿线木珠做精细动作训练 4.能用搭高积木做手眼协调训练 |
1.婴幼儿感觉统合训练知识 2.婴幼儿生长发育的基础知识 3.感统训练道具的使用知识 |
15% |
设计多元智能游戏 |
1.能写课程设计方案 2.能表述八大智能理论及其含义 |
1.八大智能的理论知识 2.儿童综合智能发展理论 |
15% |
智能测评 |
1.能用智能测评量表做基础填写 2.能对五大领域项目进行测评操作 3.能做评估反馈表 |
1.儿童综合智能发展理论知识 2.智能测评的基本理论 |
10% |
设计亲子课程活动方案 |
1. 能写课程设计方案 2. 能用蒙氏教学法设计精细动作游戏 3. 能设计大动作游戏方案 4. 能设计语言、社交行为游戏方案 5. 能用奥尔夫教学法做音乐课程设计 |
1.蒙特梭利教育理论 2.奥尔夫音乐教学理论 3.感觉统合基本理论 |
60% |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1、面向社会各界、各个层次的劳动者,不分职业、学历和年龄,均可报名参加。
2、各类大中专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中学、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等)以及其它各类学校、培训机构的学生均可报考。
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和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从业人员均可报考。
4、未就业的各类人员均可报考。
(二)考评员构成
考评组由3名考评员构成。
(三)考评员资格
1、考评员应该具备中级或中级以上相关职称证书的专业人员。
2、考评员必须经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培训、考核、发证。
(四)鉴定方式
现场进行实操考试。
(五)鉴定场地要求:
教室,操作场地光线充足,整洁无干扰,空气流通,具有安全防火措施。
(六)鉴定设备和工具要求
仿真娃娃、大龙球、穿线木珠、积木、托盘、工作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