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发布日期:2018-09-11       

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一、定义

运用早期教育教具及教材,对0-6岁儿童早期发展进行系统、科学的专业指导的能力。

二、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教职人员。

三、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能力名称:婴幼儿早期教育                             职业领域:育婴师

工作任务

操作规范

相关知识

考核比重

设计感觉统合训练游戏

1.能写课程训练方案

2.能使用大龙球做前庭训练

3.能用穿线木珠做精细动作训练

4.能用搭高积木做手眼协调训练

1.婴幼儿感觉统合训练知识

2.婴幼儿生长发育的基础知识

3.感统训练道具的使用知识

15%

设计多元智能游戏

1.能写课程设计方案

2.能表述八大智能理论及其含义

1.八大智能的理论知识

2.儿童综合智能发展理论

15%

智能测评

1.能用智能测评量表做基础填写

2.能对五大领域项目进行测评操作

3.能做评估反馈表

1.儿童综合智能发展理论知识

2.智能测评的基本理论

10%

设计亲子课程活动方案

1. 能写课程设计方案

2. 能用蒙氏教学法设计精细动作游戏

3. 能设计大动作游戏方案

4. 能设计语言、社交行为游戏方案

5. 能用奥尔夫教学法做音乐课程设计

1.蒙特梭利教育理论

2.奥尔夫音乐教学理论

3.感觉统合基本理论

60%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1、面向社会各界、各个层次的劳动者,不分职业、学历和年龄,均可报名参加。

2、各类大中专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中学、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等)以及其它各类学校、培训机构的学生均可报考。

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和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从业人员均可报考。

4、未就业的各类人员均可报考。

(二)考评员构成

考评组由3名考评员构成。

(三)考评员资格

1、考评员应该具备中级或中级以上相关职称证书的专业人员。

2、考评员必须经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培训、考核、发证。

(四)鉴定方式

现场进行实操考试。

(五)鉴定场地要求:

教室,操作场地光线充足,整洁无干扰,空气流通,具有安全防火措施。

(六)鉴定设备和工具要求

仿真娃娃、大龙球、穿线木珠、积木、托盘、工作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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