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园运营管理】考核规范

发布日期:2024-11-25       

托育园运营管理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一、定义

    运用托育机构的运营管理专业知识和相关政策,掌握岗位责任与核心素养,运营与管理园所、保育照护与销售、团队建设和管理的能力。

二、适用对象

运用或准备运用本项能力求职、就业的人员。

三、能力标准与鉴定内容


能力名称: 托育园运营管理     职业领域:   0-3岁婴幼儿托育

工作任务

操作规范

相关知识

考核比重

(一)

职业能力和专业素养

1.了解具体备案政策和托育政策;

2.掌握园长核心素养和职业道德

福建省托育政策;《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园长核心素养及职业道德;未成人保护法及法律法规;婴幼儿的生理与心理发展;

30%

(二)

运营系统和管理实盘

1.了解托育运营和管理方式方法;

2.掌握团队管理和指标模型;

托育机构管理系统搭建;托育机构管理实盘模拟—实战演练与作业练习;托育园运营与社区资源的运用等;

40%

(三)

保育体系和服务体系

1.了解托育照护和保教服务体系;

2.掌握家园共建和亲子教育要点;

婴幼儿营养、卫生保健与疾病预防与照护;托育机构安全管理;《托育活动示范展示》—户外教学活动;托育机构保教体系与服务体系的搭建;托育照护与保育实盘模拟—实战演练与作业练习;托育园环境规划与布置;托育园婴幼儿生活的安排及活动设计;托育园亲子活动核心要点;

30%

 

四、鉴定要求

(一)申报条件

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具有相应技能的劳动者均可申报。

(二)考评员构成

考评员应具备一定的托育园运营管理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经验;每个考评组中不少于3名考评员。

(三)鉴定方式与鉴定时间

技能操作考核采取实际操作考核。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为90min。

(四)鉴定场地和设备要求

考核场地应具备3间及以上并布置为托育园教室场景,配置足够托育班级使用的桌椅及教学玩具等设施设备,考核场地光线充足,整洁、空气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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